当前观察:厦门试行房票安置! 今年以来已有近30城实施房票政策
来源:橙柿互动     时间:2022-12-15 07:01:09

橙柿互动报道 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意见(试行)》。大意是厦门岛外四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现金补偿、房票补偿)或产权调换。政策有效期两年。

厦门试行房票安置


(资料图)

房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房票补偿是指在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时,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计入房票面值并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房屋以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

《意见》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补偿方式实现补偿安置。选择房票补偿方式的,可按规定给予房票奖励。房票奖励包括房票政策性奖励和房票购房奖励。

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房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扣除房票奖励后,兑换成现金;

房票使用期限内已使用但未超过面值的85%,房票余额按照未使用的比例扣除房票奖励后可兑换成现金;已使用且超过面值的 85%(含)房票余额可兑换成等额现金。

房票可以转让。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允许被征收人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不含境外人员),一张初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已转让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

房票可用于购买征收项目辖区范围内已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商业、商办和车位),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住宅、商业、商办和车位),以及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竟配建房。其中,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可使用房票购买上述非住宅房源(商业、商办和车位)。

辖区范围内房票房源不足以满足安置需求的,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在岛外跨区域统筹存量房源。

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房票安置具有便利性

同时利于减轻财政压力

拉动区域楼盘去库存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已有近30城实施房票政策。包括河南郑州、信阳,四川宜宾,浙江丽水、宁波以及江苏的常熟、江阴、南京市溧水区等。

今年7月份,福建省的平潭、武夷山等多地也陆续实行房票安置政策。这次厦门出台相关政策,很可能已经吸取了不少邻市的政策经验。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房票安置具有便利性。房票安置用于购买开发商的现房或期房,能够缩短被征收人租房等方式的过渡期;在符合条件的区域,被征收人的选择面更广了,能更自由地选择房子位置、房屋面积等等。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并且拉动区域楼盘去库存。此前的安置房补偿、货币补偿当地政府需要集中地发放拆迁补偿款、花费一定财政资金建设安置房,涉及资金量大。而房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财政压力,又能定向、限期地引导购房需求流入特定区域,起到刺激购房需求、拉动销售、定向去库存的作用。

标签: 被征收人 货币补偿 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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