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跑路”、家具“偷梁换柱”……这些案例教你维权
来源:中新经纬     时间:2022-03-14 08:02:36

中新经纬3月13日电 13日,广东消委会发布了2021年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教培“跑路”、家具“偷梁换柱”等在列。

健身房歇业波及千余消费者 消委会维权解决集体投诉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份,汕尾市、区两级消委会陆续接到市民群众反映,位于汕尾市城区某商业中心的健身房无故歇业,上千名会员会员卡及私教课程等涉及金额400万元无法继续消费,有引起集体性事件的潜在风险。汕尾市、区两级消委会在受理投诉后,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立即成立专项小组,第一时间通过商业中心掌握维权集体诉求,并启动约谈程序。在两级消委会的大力协调下,商业中心愿意担责,助力健身房找到下家接收所有会员,并签订接收协议。最终,一宗棘手的集体性投诉调解成功,数千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案例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本案中,该健身房突然歇业,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也未积极主动做好预付款余额退还工作,明显属于逃避法定责任和义务。在此,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办卡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一是办卡消费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商家;二是充值时金额不宜过大,并尽量在约定时间内消费完毕;三是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发生问题及时维权。值得肯定的是,本案中商业中心能够担起责任,协助解决纠纷。作为出租商铺的商场、购物中心等机构,应注意审核承租商户的真实信息,在发现承租商户出现严重拖欠租金、水电费等情况后可以对消费者进行适当提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对付“跑路”有办法 集体诉讼获成功

【案例简介】2020年11月以来,位于佛山一广场的培训中心以校区电路检修等为由通知暂不开课,及后消费者发现该培训中心已大门紧锁,门口张贴拖欠租金的通知。大部分消费者缴费后只上了一两节体验课,有的消费者甚至一节课也没上。在多次联系无果后,消费者陆续投诉至佛山市消委会。2021年3月,佛山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指派顾问团律师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5月,人民法院对该起集体诉讼案作出判决,判决解除消费者与被诉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被诉方向消费者退还剩余培训费,股东林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消费者胜诉。该起案例是全国首宗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案例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培训中心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培训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不能按约定履行,则应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在较多预付款消费纠纷案例当中,普遍存在涉及消费者数量较多、找不到商家等问题,针对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公益性职责,有助于改善单个消费者势力孤单、维权困难的现实难题,广东省已有多地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了支持消费者起诉的维权实践,很好地维护消费者的集体利益。在各类健身、培训、美容美发等预付卡消费中,消费者既要做到事前防范,在遇到商家违约、“跑路”等情况下,也应该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向消费者委员会、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投诉,还可以“抱团取暖”,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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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业中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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